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集中披露了3份筹建批复,分别是关于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农商行”)、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农商联合银行”)。

  落款时间显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海南农商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获批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8月初,金融监管总局同样连发3份批复,同意山西农商联合银行(2023年9月挂牌成立)、辽宁农商银行(2023年9月挂牌成立)、河南农商联合银行(2023年10月挂牌成立)3家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筹建,批复日期均显示为2023年6月26日。(详见报道《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四地省级农信机构模式选择各有特点》)

  已有7地农信社改革落定

  这也意味着,此轮农信社深化改革中,已有7地改革方案正式落定。除上述6家机构外,还有作为改革“第一单”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已于2022年4月挂牌成立。根据批复要求,相关机构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这个(省联社改革)肯定是今年接下来金融改革的重头戏,也符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要求。”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接下来还会有其他省份的改革方案陆续获批,预计以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为主,部分地区会采取省级农商银行模式。

  2023年10月末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当前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会议还提到,要完善机构定位,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

  之后,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提到,下一步的重点是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并提出三方面部署:一是坚持稳妥有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把握好时度效,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二是分类精准施策,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避免“一刀切”;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中小银行机构优化结构、提质增效。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则在新华社专访时首次提到,接下来央行将配合有关部门和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金融风险,依法保护最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业内人士普遍预测,包括农信社改革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将进一步提速。事实上,央行12月22日披露的《金融稳定报告(2023)》(下称《报告》)就提到,除此前落地改革方案的浙江、辽宁、山西、河南外,广西、海南等省区农信社改革化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且两地正在加快推进省级机构组建。其他省区正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抓紧完善农信社改革化险方案。

  根据2023年5月新三板上市企业琼中农信(430753)发布的公告,海南农商行将由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海南省联社”)与19家农合机构深化改革组建成立。

  早在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要“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不过当时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从当地农信系统特点来看,四川更适合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

  “一省一策”,因地制宜

  《报告》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从改革背景来看,近年来,农信社改革化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国农信社风险总体可控,但受历史性、周期性、体制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农信社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包括省级联社职能定位不清、公司治理较为薄弱、偏离“支农支小”主业等。

  新一轮省联社深化改革模式中,目前讨论较多的有四种:一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二是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三是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四是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目前来看,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此轮改革中已经明确方案的主要集中在省级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两类模式。

  除上述7省份外,甘肃已经明确将组建农商联合银行。不过,董希淼认为,甘肃更可能选择统一法人省级农商行的方式,最终落地还要看具体情况。

  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可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董希淼指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普适性更强,会是此轮省联社改革的主流模式;不良资产较多、高风险机构较多,或机构数量较少、经营区域相对小的少数省份,比如海南,可能更倾向于组建省级农商银行。

  不过,各地即使选择同一种模式,落地过程中也存在差异。比如,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下参上”(自下而上控股)模式不同的是,山西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都采取了“上参下”(自上而下控股)模式。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为例,董希淼指出,其方案有几个值得借鉴参考的地方:一是在股权上,实行“省参市、市参县”,探索自上而下的逐级参股、控股;二是在治理上,更接近商业银行治理结构。

  董希淼表示,目前,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主要集中在东北的辽宁、黑龙江,中部的河南,以及西部的甘肃等地。他建议,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重在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

  事实上,除了省级农信机构的改革提速,近年来,包括徐州、三门峡、哈尔滨、乐山等在内的全国多地也已经把组建市级农商银行作为改革化险、“抱团取暖”、提升能力的重要举措。董希淼认为,“一市一策”组建市级农商银行,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保持农信机构商业可持续性,从而真正增强农信机构服务县域和乡村的能力和效率,但也要避免“一刀切”、“一并了之”等问题。

  央行《报告》也提到,支持各省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改革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聚焦多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一省一策”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深化市县行社改革;三是增强农信社发展动能;四是提高农信社体系适应性和竞争力。

  “中小金融机构不只是省联社体系内的,还有其他村镇银行等机构,相关方案就需要进一步因地制宜去细化。”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此前对记者表示。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农信社系统共有机构2142家(农村商业银行1604家、农村信用联社515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资产合计47.8万亿元,同比增长9.9%;负债合计44.4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各项存款余额37.5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各项贷款余额2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2%;不良贷款率3.48%,资本充足率12.02%,2022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188亿元。